2021年9月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注册成立,这标志着国家对资本市场的偏重。
依法依规拓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范围。切实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地方政府性再担保机构作用,推动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稳步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
更好发挥地方征信平台作用,完善市场化运营模式,扩大区域内金融机构及普惠金融重点群体信息服务覆盖范围。(三)主要目标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建成。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资源倾斜力度。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高管遴选机制,以公开透明和市场化方式选聘中小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提升高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普惠金融发展的方向,自觉担当惠民利民的责任和使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金融服务获得感。
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推广信易贷模式,有效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建立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群体相关信息共享。面对现实的需求,我国应积极探索,率先建立针对绿色债券成系统的碳排放核算体系。
张莹(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张小溪(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来源:《银行家》2023年第7期 进入专题: 绿色债券 碳排放核算体系 碳中和 。作为绿色债券的子品种,碳中和债券的准入目录支持领域则更为聚焦,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林业碳汇等与碳排放直接相关的项目,并要求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量化评估测算,且需要在发行后存续期内持续披露项目进展情况及碳减排效益实现情况等,因此也需要针对这些项目的碳减排效应评估建立合理、科学的方法学。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碳排放核算体系的缺失会导致涉碳项目漂绿问题更加严重。
绿色和透明是绿色债券相比较于一般债券最大的特点与优势,缺失对碳排放情况的信息披露,则难以客观科学评价募集资金产生的碳减排积极影响。绿色债券是一种绿色金融工具,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向符合条件和规定的绿色项目或领域。
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应共同参与针对绿色债券碳排放核算体系构建的有关工作,避免出现不同的标准与工作方案。建议参考国际上已经形成的、通用的碳核算方法、报告标准或指南框架,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构建有特色、适应国情的绿色债券碳核算标准,为实现双碳目标和促进绿色金融市场规范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与普通债券相比,绿色债券的发行需要经过严格的评审,因此其风险一般较低,在国家政策针对绿色债券的各种激励性措施的支持下,能为持有者提供更高的收益率,这也使绿色债券在二级市场上具有更好的流动性等优势。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些通用的碳核算方法、报告标准或指南框架,但明确针对绿色债券的碳核算标准仍然接近空白。
在监管优惠带来的套利空间下,这种问题产生的根源是投资者信息甄别成本过高。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是我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了实现双碳目标,通过支持具有明显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并对其产生的碳排放开展核算,能够跟踪、了解绿色债券支持企业或项目产生的碳排放水平变化情况,科学评估绿色债券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效果。在绿色债券中细分气候债券或碳中和债券厘清碳排放核算边界。
作为全球最重要的绿色金融实践手段之一,绿色债券也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如果无法对涉碳绿色项目产生的碳排放变化进行有效核算和分析,就为市场上出现漂绿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绿色债券碳核算体系缺失所带来的风险及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陆续制定和发布了针对金融业的碳排放核算等绿色信息披露框架,如碳核算金融联盟(PCAF)发布的《金融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对核算和披露碳排放数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等给出了明确指导。但国内发布的绿色债券标准与行业清单仅大致界定了行业范围,信息披露上侧重于要求披露绿色项目的进展情况,对于项目的碳减排效益信息则尚无明确要求。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而由于我国目前针对绿色债券碳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缺失,绿色债券监管机构很难评估不同债券项目对实现双碳目标的贡献程度,无法精准制定政策提升绿色债券工具的减排效果。作为重要的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绿色债券对于满足实现双碳目标的资本需求至关重要。我国所构建的绿色债券碳核算标准需要与国际标准尽可能地实现统一与接轨,吸引海外资金支持我国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关于这些方面的考虑应该在建立绿色债券碳排放核算体系之前就充分考虑,全面协调。绿色债券一般期限较长,为市场上开发中长期具有减碳效应的绿色项目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针对一些重点高耗能和高碳行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工信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碳排放核算的指南和标准。
为了支持碳市场的有效运行,一些试点省市也制定了地区性的碳排放核算工作方案。目前国内外均没有针对绿色债券建立起统一可信的碳排放核算体系,金融领域相关碳核算数据不全、信息共享不足、数据质量难以保障,导致针对绿色债券的碳减排效果家底不清晰。
但目前金融监管机构与行业碳核算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还有待完善与加强,应建立已有的各级碳核算信息披露平台,方便部门合作,获取相关信息。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碳排放核算体系,原银保监会也开展了一系列关于金融机构支持项目碳减排效果的测算与评估工作,可以以此为基础逐步探索并率先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同时着眼于对标国际标准的绿色债券碳排放核算指南,达到引领国际绿色金融发展,展现我国坚决实现双碳目标的决心的效果。
对于涉及减缓气候变化的项目,则会要求发行方能够提供关于排放的具体信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
明确构建绿色债券碳排放核算体系的责任分工。针对绿色债券的碳核算是全面考察债券支持项目碳减排效益的重要基础,配合明确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机制,有助于投资资金准确流向具有明显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针对绿色债券的碳核算是从价值链角度评估募投项目对碳排放影响的信息来源,也是金融机构进行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助推温室气体减排、助力实现气候行动目标的重要基础。金融市场为了践行双碳目标理念,积极开展绿色债券品种创新,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推出了全球首批碳中和债券,专项用于支持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
如果绿色债券的投资收益率和其他债权、投资渠道相比无明显优势,则会导致市场参与主体不足、投资活跃度较低等问题。但在投资端,监管层面没有实施足够力度的政策优惠与支持措施。
绿色债券对实现双碳目标的作用围绕温室气体或碳减排形成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是识别绿色、低碳经济活动,引导资金流入碳减排项目的重要基础。透明的碳排放信息披露能引导资金精准投向具有明显减排效果的绿色债券募投项目
这是我们房地产出问题的发端。2021年3月,银保监会点名了五家保险公司,第五个已接近爆雷。
第一,不得踩三条红线,即剔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净负债率不得高于100%,现金短债比不得低于1倍。所以,2021年7月15日,中央下调了存款准备金率。2021年,预计还有一些城商行、农商行或其他地方银行会出问题。目前,我们所强调的所谓资本的无序扩张,主要就是在这五个领域,而不是指整个社会的资本。
其中,重点要建立四大城市群: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和成渝区。政府债现在的余额大约为45万亿元,含中央政府债和地方政府债。
明后年继续努力,可能使其回归常态。国家要求所有公司必须想办法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政府不可能兜底,因为既兜不起,也不应该兜,只能做到保证债权人利益。
现在,在义务教育阶段,资本的无序介入导致社会上各种各样培训机构的大量涌现,使得本该接受义务教育的群体,不得不支付更高的成本。后来,疫情陆续暴发、免费的核酸检测等,都导致财政支出的大幅度增加,最终不得不靠借债来维系。